新能源法规政策动态
文章来源: 未知 发布时间:2016-08-10 16:18:47 浏览次数: 143
1、能源局同意印发《京津唐电网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暂行规则》
       7月29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同意印发《京津唐电网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暂行规则》(以下简称《规则》),要求尽快启动京津唐电网电力直接交易相关工作,力争到2016年底电力直接交易规模达到全社会用电量的20%。虽然短期直购电面临电价下滑压力,但是长期来看,市场化进程提高,优胜劣汰,利于行业的持续发展。
 
2、二连浩特可再生能源微网示范项目开始申报
       近日,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二连浩特可再生能源微电网示范项目有关事项的复函》文件要求,内蒙古锡林郭勒盟发改委、能源局就二连浩特可再生能源微电网示范项目委托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开始进行公开招商评优工作。
二连浩特可再生能源微电网示范项目覆盖“一市五旗”,共建设7个微电网集群,可再生能源发电总装机253.5万千瓦。项目将按照“一集群、一公司”的原则择优确定项目建设单位。各微电网集群正常情况下与主网交换电量控制在微电网集群总发电量的25%以内,并享受相应可再生能源价格补贴。
 
3、能源局发布关于核电保障性利用小时政策的草案
       据媒体报道,国家能源局近日下发《核电保障性消纳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具体要点如下:
       (1)电力供求平衡的地区,核电机组应按发电能力满发运行来安排年度计划电量。
       (2)在电力过剩地区,应按照上一年当地发电平均利用小时数的一定倍数确定核电机组保障利用小时数(全国前三年核电平均利用小时数/全国前三年平均发电利用小时数;倍数范围为1.5~1.8倍)。
       (3)保障外的发电量,则鼓励通过电力直接交易等市场化方式促进消纳。
       (4)新核电机组的调峰深度最高应达到总产能50%。
       如政策发布并确实执行,海南、辽宁、江苏和福建的核电机组或将受益,而广东和浙江等主要地区将不受影响。根据该政策,海南/辽宁/江苏/福建的核电利用小时数或将较2015年增加47%/17%/5%/3%;截至2015年底,以上地区分别占中广核/中国核电权益装机量的22%/39%。新政策将有助于消除市场对于电力过剩地区核电利用小时过低的担忧,带来价值重估机会。此外,核电有望凭借低边际成本,在电力交易市场上获取更多利用小时数。
 
4、能源局披露上半年风电并网运行情况
       能源局披露上半年风电并网运行情况:全国风电新增并网容量774万千瓦,到6月底,累计并网容量达到1.37亿千瓦,累计并网容量同比增长30%。风电新增并网容量和平均利用小时数云南均排在首位。
上半年,全国风电上网电量约120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3%;平均利用小时数917小时,同比下降85小时;风电弃风电量323亿千瓦时,同比增加148亿千瓦时;平均弃风率21%,同比上升6个百分点。
 
5、北京2016年上半年累计推广新能源汽车超6万辆
       北京市新能源汽车发展促进中心主任牛近明27日表示,到今年上半年为止,北京重点在出租、环卫、公交、物流、驾校等领域推广新能源汽车总量超过6万辆,比去年增长2.6万辆,今年上半年数量超过了去年的总数。此外,截至目前北京纯电动小客车累计上牌量也超过6万辆,上半年三期申请指标已经用掉73%,3000个单位指标100%用完了。